4月11日工人日报 加强工会经审监督工作,既是工会组织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会、贯彻经费独立原则的需要,又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加强经济监督、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具体体现。笔者以为加强工会经审工作,首先应从强化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入手,因为县级工会经审组织是整个工会经审组织网络中最基层的组织环节,其组织作用发挥如何,关系到整个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是否坚实。实践证明,只有通过不断创新思路、方式、方法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才能有效保障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规范运作。
由于认识不到位和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等原因,目前不少地方工会的经审工作出现了“越往基层越薄弱”的状况,县一级工会的问题尤为突出:
组织机构“虚”。绝大多数县级工会都是同级工会副主席兼任经审会主任,有的甚至由工会以外的人员兼任经审会主任,经审工作大多数存在一无专职部门、二无专职人员、三无专项经费的情况,有名无实;
基础工作“弱”。不少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缺乏必要的制度建设,很多县级工会经审会没有自己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其每年的工作报告要素很不明确,有的甚至在报告中找不到一个数据;
实务审计“难”。缺乏对开展实务审计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缺乏开展实务审计的制度建设、没有实务审计的程序和规范,缺乏审计人才,结果造成不少县级工会经审会存在着审计本级难、审计下级软,或不愿审计、不能审计的情况;
业务素质“低”。相当多的县级工会缺乏业务素质较高的审计人才,现有的经审工作者大多是兼职的,对具体的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极不利于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
经费保障“难”。按工会经费解缴比例提取经审工作专用经费,这一点全总有相关文件规定,其目的就是为经审工作能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但事实上,相当多的县级工会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致使一些必要的会议、培训以及聘请国家和社会审计人员开展实务审计等工作受到制约和影响。
要解决上述问题,强化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力度,需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建设上把关到位。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应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组织部门要把好这个关;
二是制度建设上督促到位。经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是以审计为基础手段来体现的。审计工作需要严谨细致的作风,更需要一系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来保证。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督促并检查同级经审会是否建立起一套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用制度来明确经审监督应该干什么,用规范的程序去指导经审干部怎样干;
三是机构和人员上配备到位。全总在《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经审会主任应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县(区)总工会经审会应配驻会主任和专职或兼职经审干部。”工作是通过机构和人来完成的,没有机构和人,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愿望;
四是工作经费保证到位。也就是说,经审会办公室经费应列入本级工会机关预算之中。
与此同时,强化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还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这是搞好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核心。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经审监督体制,切实抓好相关制度和规范的落实;其二,经审工作者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搞好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根本。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其同级经审会最主要的职责是发挥好对本级工会经费的收、管、用以及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工会资产的监督作用;其三,提高经审工作者的素质是搞好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保证。要改变目前不少县级工会经审干部素质偏低的现状,就需要在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能力提升三个方面下大力;其四,不断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使经审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总之,县级工会领导干部要重视经审工作,真正把经审工作看作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把经审的监督当做是工会组织和工运事业健康发展的“卫士”。经审工作的实践也证明:只要认识到位、思想统一、夯实基础、规范操作,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是可以做好并大有作为的。
由于认识不到位和相关制度不够健全等原因,目前不少地方工会的经审工作出现了“越往基层越薄弱”的状况,县一级工会的问题尤为突出:
组织机构“虚”。绝大多数县级工会都是同级工会副主席兼任经审会主任,有的甚至由工会以外的人员兼任经审会主任,经审工作大多数存在一无专职部门、二无专职人员、三无专项经费的情况,有名无实;
基础工作“弱”。不少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缺乏必要的制度建设,很多县级工会经审会没有自己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其每年的工作报告要素很不明确,有的甚至在报告中找不到一个数据;
实务审计“难”。缺乏对开展实务审计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缺乏开展实务审计的制度建设、没有实务审计的程序和规范,缺乏审计人才,结果造成不少县级工会经审会存在着审计本级难、审计下级软,或不愿审计、不能审计的情况;
业务素质“低”。相当多的县级工会缺乏业务素质较高的审计人才,现有的经审工作者大多是兼职的,对具体的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极不利于工会经审工作的开展;
经费保障“难”。按工会经费解缴比例提取经审工作专用经费,这一点全总有相关文件规定,其目的就是为经审工作能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但事实上,相当多的县级工会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致使一些必要的会议、培训以及聘请国家和社会审计人员开展实务审计等工作受到制约和影响。
要解决上述问题,强化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力度,需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建设上把关到位。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应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各级工会领导机关的组织部门要把好这个关;
二是制度建设上督促到位。经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是以审计为基础手段来体现的。审计工作需要严谨细致的作风,更需要一系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来保证。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督促并检查同级经审会是否建立起一套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用制度来明确经审监督应该干什么,用规范的程序去指导经审干部怎样干;
三是机构和人员上配备到位。全总在《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经审会主任应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县(区)总工会经审会应配驻会主任和专职或兼职经审干部。”工作是通过机构和人来完成的,没有机构和人,再好的愿望也只能是愿望;
四是工作经费保证到位。也就是说,经审会办公室经费应列入本级工会机关预算之中。
与此同时,强化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还需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其一,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工作制度,这是搞好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核心。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经审监督体制,切实抓好相关制度和规范的落实;其二,经审工作者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搞好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根本。凡为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其同级经审会最主要的职责是发挥好对本级工会经费的收、管、用以及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工会资产的监督作用;其三,提高经审工作者的素质是搞好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保证。要改变目前不少县级工会经审干部素质偏低的现状,就需要在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能力提升三个方面下大力;其四,不断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使经审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总之,县级工会领导干部要重视经审工作,真正把经审工作看作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把经审的监督当做是工会组织和工运事业健康发展的“卫士”。经审工作的实践也证明:只要认识到位、思想统一、夯实基础、规范操作,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是可以做好并大有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