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18日工人日报 早在1858年,马克思就在其出版的《经济学手稿》中提出,现代的历史就是乡村的城市化。无数事实证明,不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就难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是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工会作为党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理应成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为适应这一变化和目标要求,工会应在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上狠下功夫,关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增收等政府所需、群众所盼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笔者认为,工会在四个方面大有作为。
一是在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大有可为。城乡一体化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大量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如何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是当前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各级工会应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工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立重点向“农”倾斜、难点向“非公”突破的发展思路,即把建会对象重点放在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身上,将建会重点放在非公经济组织上。在拓展工会工作领域、扩大工会组建对象的同时,要完善工会的组织体制,改变工会的活动方式,创新农民工的入会形式,健全流动农民工会员的会籍管理,力争做到镇镇有工会、村村有工会,覆盖所有用工单位,进而扩大和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二是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大有可为。构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这是摆在各级工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转变为“城市人”或工人的农民,因整体素质不高,其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后,不懂得怎样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工会组织理应成为他们维权意愿和诉求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对此,针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特点,各级工会要不断创新农民工维权机制和制度,调动各方力量,联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保证维权见效,各级工会还需将维权防线由终端前移至始端,从单一转向整体,从单环节转向多环节,形成开放型的综合维权系统链,并将农民工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就业岗位、岗前培训、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及履行、终止和相关的权利义务等,都纳入到工会组织的关怀和监督之中。要由工会牵头,劳动、工商、民政、司法、公安、教育和建设等部门共同组成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领导小组,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做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真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保障的“蓝天”。
三是在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上大有可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意味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将向城镇各行业转移,但由于农村劳动力普遍缺乏适应“转移”的各种技能,必然为他们谋求新的生存发展之路带来诸多困难。对此,工会首先要大力开展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技能本领,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有序流动;其次要将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纳入到工会举办的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中去,组织农民工参加多种形式、多层次、多工种的技能比赛,并通过组织“能工巧匠”下乡镇、送技术等方式,树立新一代农民工的形象;另外要通过工会创办的职介所,帮助农民工了解就业渠道,学会求职技巧,掌握1~2门劳动技能,同时为他们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四是在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上大有可为。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最终目的,是从根本上缩小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共同迈上奔小康的富裕之路。为达到这一目标,工会就必须针对农民工进城后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主动为农民工排忧解难。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就需要调整帮扶工作思路,拓宽帮扶范围,将那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到工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子女入学救助、就业扶助的帮扶救助体系之中,并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工的医疗、交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使其尽快融入到城市产业工人中来,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
总之,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工会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上述四个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实现工会在更大范围内的有为、有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在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大有可为。城乡一体化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大量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如何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是当前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为此,各级工会应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工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立重点向“农”倾斜、难点向“非公”突破的发展思路,即把建会对象重点放在广大进城务工人员身上,将建会重点放在非公经济组织上。在拓展工会工作领域、扩大工会组建对象的同时,要完善工会的组织体制,改变工会的活动方式,创新农民工的入会形式,健全流动农民工会员的会籍管理,力争做到镇镇有工会、村村有工会,覆盖所有用工单位,进而扩大和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二是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大有可为。构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这是摆在各级工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转变为“城市人”或工人的农民,因整体素质不高,其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后,不懂得怎样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工会组织理应成为他们维权意愿和诉求的“表达者”和“维护者”。对此,针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特点,各级工会要不断创新农民工维权机制和制度,调动各方力量,联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保证维权见效,各级工会还需将维权防线由终端前移至始端,从单一转向整体,从单环节转向多环节,形成开放型的综合维权系统链,并将农民工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就业岗位、岗前培训、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及履行、终止和相关的权利义务等,都纳入到工会组织的关怀和监督之中。要由工会牵头,劳动、工商、民政、司法、公安、教育和建设等部门共同组成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领导小组,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做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真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保障的“蓝天”。
三是在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上大有可为。推进城乡一体化,意味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将向城镇各行业转移,但由于农村劳动力普遍缺乏适应“转移”的各种技能,必然为他们谋求新的生存发展之路带来诸多困难。对此,工会首先要大力开展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技能本领,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有序流动;其次要将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纳入到工会举办的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中去,组织农民工参加多种形式、多层次、多工种的技能比赛,并通过组织“能工巧匠”下乡镇、送技术等方式,树立新一代农民工的形象;另外要通过工会创办的职介所,帮助农民工了解就业渠道,学会求职技巧,掌握1~2门劳动技能,同时为他们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四是在为农民工排忧解难上大有可为。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最终目的,是从根本上缩小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共同迈上奔小康的富裕之路。为达到这一目标,工会就必须针对农民工进城后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主动为农民工排忧解难。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就需要调整帮扶工作思路,拓宽帮扶范围,将那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到工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子女入学救助、就业扶助的帮扶救助体系之中,并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工的医疗、交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使其尽快融入到城市产业工人中来,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一员。
总之,在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工会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上述四个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实现工会在更大范围内的有为、有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