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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民工社会化维权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1-04-19字号:[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是2007年初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劳务输出大县”。全县43万土、汉人民,有10余万务工人员分布在北京、广州、福建、山西、武汉等全国各地。每年春节过后,这支庞大的劳务大军便告别乡亲,携妻带女,坐车乘船,顺清江往东,汇入到全国蔚为大观的“打工潮”,用他们的智慧和汗水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农民工无论是流入城市,还是参与国家建设工程项目,其主要的流向是非公企业,而其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一些行业仍存在比较严重的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多数农民工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其工资却不能正常足额领取;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恶劣;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普遍偏低。这些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那么,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履行《工会法》赋予的维权责任和义务,如何为已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的广大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呢?

      一、积极探索,努力建立农民工社会化维权机制

      工会工作过去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传统工作机制,其工作重点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职工,以娱乐型、福利型为主,其主要的工作资源则是工会系统自身的资源。近些年来,由于“打工潮”的兴起和我国经济中非公经济成分的增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变化了的新形势,响亮提出了“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要求,并有效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在建立“农民工社会化维权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创新组织模式,夯实维权工作基础。县总工会成立了“县农民工权益维权中心”,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并规范了《主席接待工作制度》、《法律援助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来信来访岗位职责》等工作制度,开通了12351农民工维权热线电话。全县11个乡镇相应挂牌成立了“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由各乡镇工会主席兼任站长。在会员发展上,提出“哪里有农民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思路,加大了在农村劳务经济大村和新建企业中的建会力度,全县工会组织达到612家,会员达到38131人,其中建立农村村级工会组织31个,吸纳9856名农民工入会。

      基层维权工作站和农村村级工会建立起来后,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便感到有了坚强的后盾,有了“靠山”,就会首先想到向自己的维权组织申诉。而维权工作站便会根据情形启动维权工作程序,运用法律维护农民工权益。

      案例一:2007年3月底,大堰乡邓家冲村农民工田明凡在邻县五峰某砂石场打工时,因排除哑炮而发生事故把右手炸成重伤,后来住院手术时右手除姆指外的四根手指切除,丧失了劳动能力。事故发生后,砂石场老板以田明凡操作不当为由而拒绝付5040元住院费,更别谈误工工资、护理费、营养费。田明凡自己讨要四个月无果的情况下向大堰乡维权工作站申诉。乡工会主席兼维权工作站站长田志刚在核实情况后启动维权程序,亲自到邻县的砂石场替田明凡讨要工资。砂石场老板最初根本没把一个外县来的乡工会主席放在眼里,甚至根本不打算接谈,但是田志刚主席运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指出如果对方不肯接谈的话,大堰乡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将代表权益受侵害的农民工提起诉讼,而砂石场老板在法律面前必输无疑,而且赔付额会很多。对方的气焰这才有所收敛,同意座谈。经过几轮谈判,砂石场老板最终于2008年元月给田明凡赔偿医疗等各种费用达2.5万元。

      案例二:2008年春节前夕,参加资丘镇“水潜线”高压输变电线路建设的71名广东、安徽、四川籍农民工因包工头卷款逃跑带走了他们的51万元工资,而致使这批外省农民工滞留在镇上生活无着,无法回家过春节。这批农民工找到资丘镇维权工作站,工会主席兼维权工作站站长向正凤接待了他们,了解到的情况,一是那位黑心包工头一直关机无法联系且不知他家住何方;二是包工头是从湖南某输电公司项目部手下转包的。向正凤有主意了,他电话跟湖南公司项目部经理直接联系上了,且运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建筑项目不准转包分包的规定,要求项目部直接对此事负责。按说一个小小的乡镇工会维权工作站站长根本不在人家大公司项目部经理的眼下,但向正凤运用法律得当,而且指出如果对方不予理睬的话,他将启动维权程序,代表这批农民工到湖南起诉,而且将上报上级工会。这样,迫使对方经理在两天里千里迢迢赶到长阳资丘镇处理此事,全部兑现了所欠51万元工资并购火车票将农民工们送上返乡过春节的火车。

      二是发挥政治优势,创优维权工作环境。县委常委会每年集中听取一次县总工会关于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汇报。县政府将县总工会农民工帮扶维权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适度保障了维权工作的需要,且每年召开一次由劳动保障、司法、公安等10多个部门参加的县总工会与县政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工会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利用提案、议案等渠道为农民工维权问题呼吁呐喊。这些,为争取农民工维权政策环境,形成舆论监督氛围,起到了很好的借势、借力的效果。

      三是广借部门资源,形成维权工作合力。工会自身没有执法权,但是工会有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搭建的良好工作平台,有《工会法》赋予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地位,使得工会有着与社会开展广泛联合的可能性。县总工会每年召集一次邀请县委政府领导到会指导,由劳动保障、经济商务、安全、公安、司法、矛盾排查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10多个部门参加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有效协商解决了一批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遇到需要集中力量解决的个案时,工会随时与上述部门取得联系,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内外协调,启动维权程序,处理和化解了一系列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案例三:2007年11月上旬,河南省某高速公路工地临近尾声的时候,14名长阳鸭子口乡的农民工的工资还一直被拖欠着,而且有两位农民工受了工伤连医药费都得不到解决,其中一位还左眼失明。在万般无奈之下,这批农民工才电话向乡维权工作站求援。乡工会维权工作站迅速协调相关单位及法律工作者,组成四人维权工作组,千里奔赴河南西峡县高速公路工地。经过七轮艰苦谈判,而且对方甚至组织了几十名不明真相的当地人准备强行阻扰,但工作组依靠当地政府、劳动保障和业主单位,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使农民工工资得到清欠,使两位受工伤的农民工得到合理赔偿。此次维权行动前后17天时间,共追讨欠薪和赔偿计17万余元。

      案例四:2007年12月31日,县内榔坪镇高速公路某工区,因某工段分包的包工头亏损逃走,致使50余名广东、福建和本省本地的高达10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悬空。榔坪镇工会维权工作站在接到报案后,及时将情况汇报到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协调力量成立了工会牵头、高速公路协调办公室、镇矛盾排查中心、司法所及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维权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根据《劳动合同法》工程建设中不允许分包转包的相关规定,直接向该包工头所属的中铁某局项目部进行追讨,经过多次座谈,并经由业主方省高速公路指挥部驻恩施工作站负责同志出面协调,使所欠百万元农民工工资于2008年5月30日前分两次兑付到位。

      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工会系统为58起1569名农民工清欠工资及养老保障金421.8万元;协调处理农民工伤亡事故25起,为38名农民工及遗属追讨伤亡补助352万元;为28名农民工落实职业病政策。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维权关口前移。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促进了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各乡镇通过召开区域性职代会,推行了与企业签订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部分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关口前移。

      五是加强培训教育,增强自身维权能力。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2795人次,职业介绍649人次,走访慰问农民工2760多人,免费为1650多名农民工发放工会、劳动安全、《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法律法规书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各级工会探索农民工维权社会化新机制取得一定成效,在全县广大农民工朋友中产生了深刻影响,农民工朋友说:“我们在外打工不孤单了,工会是我们的硬靠山。”

      二、农民工社会化维权机制形成的制约因素分析

      应该实事求是的看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各级工会还只是在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的问题上开展了一些创造性的工作,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而离新机制的真正形成和建立还有不小的一段距离。主要制约因素如下:

      一是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比较普遍,且具有一定隐蔽性,难于为各级工会掌控。进入新型维权机制视野的仅仅是大量侵权现象中显现出的那一少部分,有些是矛盾激化了才受到社会的关注。有许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受到了侵害,但他们多选择了沉默或逃避,而这类隐性侵权则是一种更为普遍的侵权状态,如企业内的工资、工时、劳动强度、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规章制度的合理性等等。由此来看,社会各方了解的、关注的、致力解决的维权问题都是在劳动者实在无法忍受、并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显性侵权事件。

      二是由于工会的属地管理体制决定了赴外地为农民工维权成本高,难度大。前往外地维权,往往存在经费不足,食宿交通费用高,取证困难的问题,维权工作专班往往会感到寸步难行。

      三是部分农民工自身素质低,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使侵权行为具有发生的土壤。如在前述的四个典型案例中,农民工在包工头手下揽活儿,包工头本身不具用人主体资格,农民工均未与用人主体签订劳动合同。

      四是少数工会干部水平不高,对工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认识,只看到工作难度而不愿开动脑筋想对策想办法。对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更是心存疑虑,认识不足,致使工作创新难以开展。比如有的工会干部认为工会干部没有执法权,缺少维权的过硬手段,有的工会干部认为工会干部人微言轻,不便于协调相关工作部门,因而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

      三、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是振奋精神,苦干巧干,用实绩说话,树立工会工作的威信,为建立维权新机制创造崭新空间。建立农民工社会化维权新机制的确任重道远,也的确存在一定阻力和困难,但是我们要充分看到挑战与机遇同在,困难与希望并存。一方面,工会工作的法律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劳动法》和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给了工会在为职工包括为农民工维权方面相当多的条款,维权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工会主席的法定职责。我们有了很好的法律武器,我们应该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理直气壮地为农民工维权。另一方面,“有为才有位”,必须要用卓越的工作实绩来证明工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二是各级工会组织应该突出抓几件具有较大挑战性的维权案例。只有打出几次硬仗、漂亮仗,才能鼓舞士气,才能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工会工作的价值,才能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工会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力量。也只有打几次硬仗、漂亮仗,我们也才具备条件解剖麻雀,让基层工会干部都看到农民工维权社会化新机制建立的意义和做法。

      三是要善于借力、借势。工会有什么力,有什么势?答案是我们有上级工会之力、之势,以及同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这种中国特色的政治优势。要定期不定期地向同级党委和政府专题汇报工作思路、工作计划以及农民工维权新机制建立的目标和存在的困难,以获得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并加大对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的力度。只要党委政府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就没有破解不了的难题,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同时,我们也要积极主动地通过联席会议、三方协商会议和会后多加强与部门沟通交流、广交朋友的方式,加强与各执法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以得到更大程度的支持。工会系统也要通过自己的群众性工作网络支持上述相关部门的工作,加深了解和友谊,加强工作联系。此外,要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进行宣传造势,扩大工会影响,增强工会组织在维权谈判中的砝码。

    四是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强化维权工作基础。包括加强工会组织发展,在农民工集聚的村和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形成组织和网络优势。要通过向上争取和向社会寻求赞助等多种渠道尽力筹集维权经费,保障维权工作得于顺利进行。大力开展厂务公开和区域性职代会等特色工作,促进维权关口前移。加强工会干部的学习和教育,不断提升干部素质,增加为农民工维权的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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