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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关于做好健康促进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5字号:[ ]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工会联合会、县直属工会委员会: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94号)精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单位建设。县总工会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求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单位党政重视与支持,把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广泛动员各单位力量,整合各类资源,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为建设健康长阳,保障大众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创建对象、时间

    1、创建对象为全县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

    2、二级单位的创建工作由一级单位归口管理,各类企业由所在乡镇或行业归口部门管理;

    3、创建工作时间: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公开承诺,工作启动。目前全县创建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单位应及时公开承诺参与创建。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达标(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第三阶段:考评督导,效果评价(2016年6月-2016年7月)。

三、创建主要内容

    1、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积极参与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及评选活动;

    2、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创建前置条件),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

    3、组织并邀请专业人员对职工开展相关健康知识培训;

    4、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并有健康管理专业机构进行健康评估、分析和管理;

    5、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开展1次以上健康促进主题活动。

    6、积极建设职工健康活动室,努力配置健康自测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县总工会成立了创建健康促进单位建议领导小组,负责健康促进单位建设的组织、检查与考核。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也要组建专班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参加创建。

  (二)细化目标责任,严格创建标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创建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要求,按年度、阶段细化分解创建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创建工作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利用部门和单位网站、宣传橱窗和单位内部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要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单位建设的良好氛围。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承担创建的日常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档案,按照标准(附件1、2、3)整理好相关资料,并将评估资料和自查总结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吴琦佳,联系电话:5322504。

   

    附件:

  1、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承诺书

  2、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标准

  3、健康促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考核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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